(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jpg
(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现场(山塘尾居民小组);
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三)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龙岗区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大厅);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土规﹝2018﹞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8﹞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附件: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坪地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该项目实施面积39.11公顷,本次初步认定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22005.63平方米(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