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意诚劳务派遣公司地址

说明原因,2.审核不通过,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准予注销,2008年1月1日生效,2007年6月29日颁布,收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审核通过,14:00-17:30(冬季)咨询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218号窗口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不予注销。下午14:30-18:00(夏季),2012年12月28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一、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2013年6月20日公布,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受理,其他,

1.审核通过,准予注销,收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2.审核不通过,说明原因,不予注销。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补正材料。3.不予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投诉地址:日照市青

市本级: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218号窗口; 东港区: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北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岚山区: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莒县: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200米路北莒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五莲县: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五莲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市东港区高新六路177号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市山海天路37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 218号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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