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会前对涉案民企的实地调查走访情况,阐述了拟对公司、陈某提起公诉和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主要考虑。听证人员共同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单位)、辩护人及侦查人员的意见。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厦门市检察机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十条意见》,扶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经营发展,厦门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小微企业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文生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以听取犯罪嫌疑人(单位)、值班律师和侦查人员意见,听证员闭门评议和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办案效果,凝聚更大共识,市检察院就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界代表意见的同时,向社会持续传递检察机关助力民企纾困减负、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信号。多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获邀作为听证员参会。
市检察院综合考虑法定情节,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角度出发,拟对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提起公诉。同时,陈某的妻子黄某虽然参与走私,但是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属于“可诉可不诉”案件,综合考虑陈某、黄某两名未成年子女成长和公司经营的需要,拟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单位)
犯罪嫌疑单位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主要从越南采购进口保鲜冷藏芒果肉,加工制成芒果干出售。为了降低货物进口成本,该公司采取低报价格的方式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偷逃税款共计56万余元。